组织卖淫罪
法定刑最低是五年,最高是
死刑;容留
卖淫罪法定性最低是
管制,最高是十五年
有期徒刑,两罪
量刑差别很大,准确界定
罪名,对被告人的量刑有重大意义,专门从事
刑事辩护的邓世运
律师在本文中对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的区分进行介绍。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控制多人卖淫是组织卖淫罪实行行为的本质特征,这种控制指的是管理,并非指人身控制,比如对卖淫行为采取统一定价、统一收费,再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将报酬分发给卖淫者。 容留卖淫罪,是指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卖淫罪中的容留是一种单纯地为他人提供场所,容留者与卖淫者没有控制与调度的关系,对于卖淫活动的具体事项,比如价格,等等均与
行为人无关。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发现,组织卖淫和容留卖淫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对卖淫活动进行控制,如果只是提供卖淫场所,对卖淫活动不进行任何控制,触犯的罪名是容留卖淫罪,如果对卖淫活还进行控制,触犯的罪名是组织卖淫。 以上是对组织卖淫罪和容留卖淫有哪些区别这个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