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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听证的答辩状

执行异议听证的答辩状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24 11:46:05 已帮助29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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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执行异议的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一)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两种情况提出 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 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执行员在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认为其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 2、对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提出 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是指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叫执行异议。 (二)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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