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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会不会坐牢

执行监视居住会不会坐牢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3 15:32:05 已帮助31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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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就不会坐牢了吗

监视居住是说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有些特殊原因现在不再对其进行逮捕而实行监视居住,但是这个案件并没有结案。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条件不符合时,公安机关还是会执行拘捕的。监视居住最后会不会坐牢还是要看当事人所犯案件的具体审查结果,然后根据具体的审查结果来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


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虽然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关对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但是实际执行监视居住还是由公安机关进行。通常,对于那种没有固定住所的嫌疑人、被告人,那么才会对其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此时除了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该在执行监视居住之后的24个小时内,尽快的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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