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
受害人及其
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主管单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
报案,或受害人家属也可以打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由交警部门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或受害人家属也可以通过事故发生地的群众查找线索。或者周边的商店商场安装的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事故发时的线索。详细弄清楚,可以去咨询交通
律师们,可以去律师贴吧去咨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