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权人应以什么方式行使
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无非有两种,即
诉讼方式和直接行使方式。直接行使方式就是债权人直接向次
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必通过法院裁判。根据《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只能以向法院提起
代位权诉讼的方式来行使,排除了
非诉讼方式。即使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与
次债务人先前已约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纠纷,该约定对代位权行使方式亦不产生拘束力。二.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一项权利的一部分足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就不能对该项权利的全部行使代位权;如果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足以实现其债权,则不得对债务人的他项权利行使代位权。反之,如果代位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仍不足以保全其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次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数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