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5 12:23:22 已帮助409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想咨询下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做出政策完善调整,不把“二调”现状图作为是否纳入复垦的硬性条件,并制定出了渝国土房管【2014】319文件(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可参照以上的内容进行参考采纳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