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做出政策完善调整,不把“二调”现状图作为是否纳入复垦的硬性条件,并制定出了渝国土房管【2014】319文件(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
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
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
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
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重庆
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可参照以上的内容进行参考采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