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
犯罪数额起点为5 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规定“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这在立案追诉标准上与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对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档次认定发生混乱,对于在相同数额的情况下,法院对合同诈骗案的
量刑一般比诈骗案的量刑要 轻。虽是如此,但对于合同诈骗罪数额档次认定的依据,仍然仅有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
民法院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