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欠中国银行信用卡8000元,五个月只还了银行300块钱,前段时间银行打来两次电话催我还款,可是我手里没钱,所以就没还,今天银行又打电话来催我还款,说我再不还款就会去告我信用卡诈骗罪。请问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最低金额是多少?
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