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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妇女产假多少天

浙江省妇女产假多少天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2-28 11:15:31 已帮助39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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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谁知道浙江省妇女产假多少天这个问题。
浙江新规完善了女职工生理特殊时期的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足月胎儿生产过程中出现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孩加15天。 浙江省新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此外,新规定还要求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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