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
危险驾驶”定罪,处以
拘役,并
处罚金。 1、酒后驾驶,
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
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吊销驾驶证。 2、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同时,根据《关于
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
行为人明知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
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法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刑法》关于
危险驾驶罪的
量刑 第四十二条 【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已经取得伤者的谅解书,可以
减轻处罚。一般可以争取
缓刑,建议还是
委托律师介入辩护,争取从量刑上减轻并且可以加大争取缓刑的概率。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