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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病先做工伤认定

职工生病先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2-26 19:03:07 已帮助24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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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怎么做工伤认定呢

1、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3、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6、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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