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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2 09:38:30
已帮助22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土地是不能确定土地使用权?
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
土地使用权
:(1)
违法
用地未处理的;(2)
土地权属
争议未解决的;(3)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4)非法转让土地的;(5)不符合集镇或村庄规划的;(6)应拆未拆房屋的;(7)其他情形。土妞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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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各位律师:<br>我姓胡,2002年我在镇区买了一处房产,当时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为据,并且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当时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br>后来由于房子出现安全问题需要翻建,却因此引发了好多的麻烦事:土地管理部门收了5000元却说原来的使用证没有档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说我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个后果和责任应该有谁承担,镇政府有权剥夺我的土地使用权吗吗?
有的。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1]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政府征用的农民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吗
对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另行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税减免新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杨在明
问题:我是通过司法拍卖得到的国有划拨土地,政府拆迁怎么补偿
您可以根据您房屋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诉补偿标准估算自己房屋的补偿款,如果征收方给您太低,不合理的话,您也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问题:请问个人承包土地,200亩政府有补偿吗
各地政策不同,详询您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算行政许可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局对申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行政行为。许可是一种赋权行为;而确认,如果与权利有关,则是确权行为。赋权意味着批准行政相对人可以行使或者赋予其原来没有的权利。而确权是对行政相对人已有的权利加以确认。《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不得歧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哪几种方式?年限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四种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各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际年限,由国家根据产业特点和用地项目情况确定或与用地者商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际年限应当低于或等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年限。
张继伟
问题:政府征用我们土地不安一次性付款!我们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款吗!??
只对付款方式有异议,联系协商反应诉求,不建议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建厂要租用我们的土地和占我们的房子,政府强制执行怎么办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建房的具体要求非农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被政府征用给的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您好,关于土地被政府征用给的补偿款,需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 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人、种植人相对比较明确,一般不存在很大的争议,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分配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无论其承包的责任田是否被征用;二是谁承包的责任田被征用,就归谁所有。在实际分配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常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决定少数人享有或不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利,该部份人如果服从时便能顺利分配下去,如果他们不服从多数人决定时极易产生纠纷。法律已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有权参与分配的也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认定的依据一般应以户籍为原则,但户籍又不是惟一依据。
即明拆迁
问题: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变成工业用地。原来是水田,现在政府给我们每亩四万六,而且还要扣去一万七的养老金。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如果征地补偿文件比较旧,或者是没有按照文件补偿,以及当地村集体提留的补偿款过多,确实涉及到违法,你可以来电详细说一下情况,帮你分析。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问题:未签字同意拆迁的土地 政府有权利拆除土地上的附着物吗
没有权利,可以委托我们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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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8 16:05:13
您好,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为您维权!关于您的问题,考虑到您的留言描述不够详细,建议您尽快和我们电话沟通联系,如果方便的话,咱们可以面谈具体细节
问题:我想姿询一下农村自留地的补赔标准?
石志忠律师
2025-02-01 15:38:01
关键你是否是老家的常住户口,如果是可以申请,向村委会先申请。
问题:这要是申请宅基地还可以批准吗,没有地,老家没有房子,我是老三,想问下我们兄弟3个?
王玉鑫律师
2025-01-27 09:29:15
请具体说明情况,给您专业的分析和帮助
问题:想了解,农村邻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吴亮律师
2025-02-09 08:28:25
这种情况可先与相关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请求你们帮助,失地赔偿及安置款项更没赔付,二四年只发失保款四个月欠八个月没发?
吴亮律师
2025-02-09 06:25:18
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如本村村民之间等。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问题: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吴亮律师
2025-02-08 16:56:02
这不合理。可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说明依据。同时,收集证据证明宅基地和房屋情况,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我的宅基地被法院强制流转,现在将我强制执行,法院说卖房不卖地,我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被法院拍卖了?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17:25
一般来说,拆迁时房租以外的合理补偿可能包括绿植等附着物的赔偿。具体要看当地拆迁政策和相关约定,可与拆迁方协商确定赔偿事宜。
问题:拆迁时房租以外的数和绿植赔钱吗?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12:35
如果高压线必须从屋顶过,一般会有相应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可先与相关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可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问题:高压线要从老家屋顶上过,可以不让他们过吗?要是必须过的话赔偿标准是什么?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06:13
征地补偿药材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根据实际损失评估。可先了解当地政策,与征地方协商,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想了解,征地补偿药材标准是什么?
王思佳律师
2025-01-17 19:28:37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征地过程中药材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06:13
征地补偿药材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根据实际损失评估。可先了解当地政策,与征地方协商,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想了解,征地补偿药材标准是什么?
王思佳律师
2025-01-17 19:28:37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征地过程中药材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吴亮律师
2025-02-09 08:28:25
这种情况可先与相关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请求你们帮助,失地赔偿及安置款项更没赔付,二四年只发失保款四个月欠八个月没发?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12:35
如果高压线必须从屋顶过,一般会有相应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可先与相关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可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问题:高压线要从老家屋顶上过,可以不让他们过吗?要是必须过的话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8 16:05:13
您好,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为您维权!关于您的问题,考虑到您的留言描述不够详细,建议您尽快和我们电话沟通联系,如果方便的话,咱们可以面谈具体细节
问题:我想姿询一下农村自留地的补赔标准?
王玉鑫律师
2025-01-27 09:29:15
请具体说明情况,给您专业的分析和帮助
问题:想了解,农村邻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吴亮律师
2025-02-09 06:25:18
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如本村村民之间等。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问题: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吴亮律师
2025-02-08 16:56:02
这不合理。可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说明依据。同时,收集证据证明宅基地和房屋情况,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我的宅基地被法院强制流转,现在将我强制执行,法院说卖房不卖地,我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被法院拍卖了?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17:25
一般来说,拆迁时房租以外的合理补偿可能包括绿植等附着物的赔偿。具体要看当地拆迁政策和相关约定,可与拆迁方协商确定赔偿事宜。
问题:拆迁时房租以外的数和绿植赔钱吗?
石志忠律师
2025-02-01 15:38:01
关键你是否是老家的常住户口,如果是可以申请,向村委会先申请。
问题:这要是申请宅基地还可以批准吗,没有地,老家没有房子,我是老三,想问下我们兄弟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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