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1、祖宅。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
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2、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依据《城镇
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