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就代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而言,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由于代位继承,继承人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已成为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因此遗嘱可以剥夺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
要想解决代位继承的纠纷要面临很多困难,包括家庭内部各继承人的不认同,还包括外部向不同行政机关请求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来处理这类纠纷的话,不妨委托我们律师365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