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以
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除以30天乘以
产假天数计算的。 那么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呢?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关于生育
报销比例,二孩生育证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可以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烟台本地宝微信号,对话框输入【生育】即可获取对应信息。输入【生育津贴】,即可查看烟台生育津贴的条件、计算方式、
生育保险的待遇以及产假天数。希望对你的烟台二胎生育津贴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