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不上级别,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者无法要求一次性
伤残医疗
补助金的,只有评上
伤残级别的,才可以依法获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