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
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
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
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
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
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
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认定。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
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
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继承遗产而提起的
诉讼由哪个法院
管辖?按照
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