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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及范围

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及范围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1 01:27:17 已帮助30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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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亲戚有受力伤害,刑事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是哪些?
我是一个刑事诉讼律师,刑事诉讼参加人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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