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已经给予
当事人行政拘留的
违法行为,经法院判处
拘役或者
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据此,可以参照该规定,对当事人的行政拘留,因同一行为被法院判处
徒刑的,也应予折抵刑期。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罪犯在
判刑前被公安机关
收容审查行政拘留的日期仍应折抵刑期的复函》中规定,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和因同一
犯罪被行政拘留的日期,应予以折抵刑期。本案中李某因同一
犯罪事实即
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15天,应予从其刑期中予以扣除。因此行政拘留折抵刑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