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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法院的确定

行政复议管辖法院的确定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5 16:40:28 已帮助27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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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管辖机构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给大家回答了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这方面的问题。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的话,则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处罚单是正确的,这样情况下,企业必须要如实纳税,缴纳相关滞纳金。当然,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企业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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