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被告人被
逮捕之后一直到审判结束之时,被告人一直是处于一种
羁押状态的现实只能说明这样一个事实:被告人依然是处于
诉讼客体而非主体地位,无罪推定原则仍然没有得到确立。由此被告人在
侦查阶段的
羁押期限自然就会顺着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
办案期限而延长了。当然,这种延长,不是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据,而是以国家机关的傲慢与优越为理所当然的。因此,从法律规定的应然上说,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侦查终结前的羁押是合法的(与文明国家的法律规定比较,则很不合理),但是,在
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则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