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处理 (1)
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
协议离婚,应在
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
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1、根据《
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