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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 寻衅滋事

刑事审判参考 寻衅滋事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8 12:10:13 已帮助29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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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量刑参考依据

(一)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寻衅滋事案件的量刑问题相对是比较精确一些的,比如说,目前刑法当中已经把在公共场合通过自杀的这种方式去要挟行政单位的,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行为的量刑就是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因为寻衅滋事行为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刑期长短必须取决于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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