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
子女抚养和
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通过
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离婚的话,可
起诉的方式离婚。
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
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
开庭审理。
起诉离婚只要有原告
身份证和
结婚证就,法院就可以
立案了。 如果有
证据证明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起诉
离婚需要注意如下限制离婚的情况: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又没有婚姻法第33、34条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俗话说没有离不掉的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原告
撤诉的,通常情况六个月以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过六个月以后可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