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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条

新股东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11:36:58 已帮助35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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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约定了债权债务,公司承担债务后,新股东有权向原股东主张债权法律
  新股东可以向原股东主张赔偿。  一般股权转让协议中会约定转让之前公司除披露的债务之外不存在其他债务,否则由转让方承担。由于公司对外承担债务不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发生第三方主张债务时,公司要先行承担。公司本身无权向转让方追偿的。  由于公司未披露债务会影响到公司的价值进而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此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就额外产生的债务以及损失予以赔偿。受让方可起诉转让方,就额外债务产生的损失向转让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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