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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权辞退抑郁症教师吗

学校有权辞退抑郁症教师吗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2024-02-21 15:58:53 已帮助29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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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权辞退抑郁症教师吗
如果患抑郁症的教师工作上表现合格,没有不良的行为的,学校无权辞退该教师。一般教师具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等情形的,学校才能辞退该教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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