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刑诉法80条):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检察机关对于上述第4、5种情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1、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因为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都是自诉案件,不存在紧急情况;
2、检察院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