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过失致人死亡丹袱草惶禺耗碴同厂括罪,是指
行为人因过失致他
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本罪的特征是: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二、本罪在
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
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三、本罪的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在
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
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规定: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二、情节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刑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
处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
失火罪、
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