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
土地使用者将
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2]应当签订
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
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区别:出让是指
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
财产权;转让则是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
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
继承等方式。流萤给他派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