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受益权与
继承权的区别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适用的法律不同。保险金的受益权属
合同法的范畴,受《
保险法》的约束;继承权属
民法的范围,受《
继承法》的约束。 (2)享受权利的主体及主体产生的方法不同。 受益权的主体是受益人,继承权的主体是
被继承人。 “受益人是
人身保险合同中由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见《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所以受益人的产生须满足两个条件:1、在人身保险合同有注明的。《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2、须由被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保险法》第六十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
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为的人,可以由其
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继承人的产生有两种。一种是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分配原则的
继承方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均分遗产的份额。另一种是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公民以
立遗嘱的形式将
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3)义务不同。 受益人除了在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外,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 继承人的义务有:遗嘱继承附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