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决自动
离职工资支付问题的办法有: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
工资及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及办理
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
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
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4,相关
劳动法律
法规没有规定劳动者自动离职就没有工资,自动离职只是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正常离职方式,如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用人单位还是需要结算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