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书面约定
定金的内容 在我国现行法上,
定金合同为
要式合同,定金的成立必须要有书面定金合同。 ※《
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
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
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成约定金没有交付 成约定金的效力是,定金的交付使得主
合同成立,不交付原则上主
合同不成立,不发生
定金罚则的效力。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
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
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 定金罚则的生效是以可
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为要件,当合同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不能履行时,任何当事人都不应受到制裁,定金应当返还。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
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
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