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问题: 在今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
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该送审稿中,沿用13年的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定为
工伤的规定有可能被废除。 “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始于1996年原劳动部出台的《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在
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
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继续沿用了此项规定,但将交通事故的范围缩小为“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公布《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所以如果上下班途中遇到了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相关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申请(交通事故)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用黑色水笔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和《
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二、
劳动合同文本
复印件或其他建立
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
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三、受伤者
身份证复印件; 四、首次门诊
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
死亡证明、死者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六、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
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七、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八、属于交通事故
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九、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
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十、
证人证言2份及
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