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税收
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什么的这一问题的回答,请参考。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
担保人及其他
当事人。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
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
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 (三)对税务机关的
处罚决定
逾期不
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
起诉,又履行的当事人(第88条)。《税收征管法》既有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款,也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因此,上述当事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不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