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不规范的合同
恶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统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开发销售商故意对有些条款不填写,如土地面积、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有关细节都不填,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企业手续齐全,埋下了因此产生纠纷的许多隐患。有的销售商甚至连房价、总房款的大写金额都刻意空着,为自己以后篡改房价埋伏笔。
(二)延期交房强词夺理
要么合同中只签工程竣工时间,对交房时间闭口不提,不约定不可抗力,却一再延长交房时间,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无法得到赔偿。要么夸大不可抗力开脱责任。
(三)资质不全导致产权证难办
开发商资质不全,例如没有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限,根本就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销售的商品房当然也就办不了房产证;还有很多开发商是边开发、边销售、边协调关系办证,房子卖完了,有关手续却还没有审办下来。或者由于不愿意缴纳和逃避土地出让金,这样开发的房产不仅不能办理产权证,而且还会给购房者以后的居住和买卖留下无穷后患。
可能大家都发现了,现实中由于所要购买的房屋性质不同,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此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就是不太一样的。具体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比较常见的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为避免自身利益在购房过程中遭到损害的话,建议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