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已被依法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
逮捕但
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
被拘留人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
犯罪事实的足够
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
收集证据的情形。 2.已被逮捕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
起诉、
一审、
二审的
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
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