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书面
遗嘱和
口头遗嘱只要符合以下规定都是有效的。根据我国《
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18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
遗嘱见证人:1.
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2.
继承人、
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只要避免出现17,18条中的规定。所立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书面遗嘱在先,口头遗嘱在后,一般以书面遗嘱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