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
起诉的同时或在
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
伤残司法鉴定。《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
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
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
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