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级
伤残津贴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
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
工资低于统筹地区 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
两金标准,根据
伤残等级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
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