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拖欠或
克扣工资的,包括
辞职后扣押
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
证据,去
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一、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
身份证 2、
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
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
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听取举报、投诉人的陈述; 2、确定受理范围; 3、受理或告知受理部门、单位; 4、举报、投诉人填写《投诉书》或《举报书》; 5、审查其提供的与举报、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6、留存证据材料的
复印件; 7、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案件的初步调查; 8、案情简单且被举报、投诉单位积极配合处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中心办理结案; 9、对其他符合
立案条件的,移交相关处室处理。 10、告知举报、投诉人查处结果。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