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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部门

强制执行的部门
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这应该是很多人不清楚的,犯涉及到行政部门有没有越权执法的问题,下面由律图网小编为大家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理解行政强制执行执行机关的相关法律知识有所帮助。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哪
2024-02-24 01:40:31 已帮助27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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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部门不强制执行怎么办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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