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
可撤销。 《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便是
合同欺诈能否
解除合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