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政福利企业另需携带《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4、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
承诺书》一份;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中国工商银行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