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
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最高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
承包人
非法转包、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
业务范围,不得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