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愿
签订劳动合同,可向当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纠正用人单位的
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不
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