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
机动车在
交通事故中
无责,根据
交强险条例规定,仍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对第三者进行
赔偿。 交强险无责限额为12100元,其中1000元为
医疗费限额(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11000元为死亡
伤残限额(含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伤残费用等)、100元为
财产损失限额 其中100元财产损失限额按照各个保险公司的惯例及习惯,一般由全责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所以对于交强险人伤
无责赔付的问题,无责任也是要赔付的。以上就是关于交强险无责赔付六安中院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