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
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
法院强制执行欠款程序有: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
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