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强奸被害人谅解的量刑

强奸被害人谅解的量刑

强奸被害人谅解的量刑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3-02 00:08:37 已帮助27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因婚姻家庭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40条规定,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要尽可能多做化解矛盾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自行和解。对于经过司法机关做工作,被告人认罪悔过,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从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由被害人撤回起诉,或者对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