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应当在票据丢失后,立即通知单位的开户银行挂失止付,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或者直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作出除权裁决,丢失的支票才丧失效力。
你单位在支票被盗后,并未采取法定的救济措施。
登报声明作废的做法并不能使票据作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行对票据的审核只负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即只审查票据形式上是否存在瑕疵,如填写错误、涂改、是否伪造、变造等。
至于票据是如何取得的,银行不负审查义务。
因此,在这个问题上,银行没有过错,也不应对你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