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立即向当地公安刑侦部门保安,保留现场并立即向报案(48小时)。
(二)定损:尽快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事,并索取并保存该期报刊至;3各月后到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同时到所属车管部门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三)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一般在报案3个月后受理),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1、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2、车钥匙两把;
3、行驶证及副卡原件、正副本复印件;
4、购车发票;
5、登报寻车启事、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
6、停车场证明、停车费收据正本;
7、权益转让书;
8、保单复印件;
9、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
11、赔款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及公司帐号(私车由被保险人签字);
12、如所汇款单位或个人与被保险人不符,需提供被保人委托书。